30%!新建中小学幼儿园绿地率最低线,改扩建不得“降绿”

房产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2019/3/14 16:11:05 阅读:1569

13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等发布意见,明确选址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时,绿地率不得低于30%。


此外,这份文件还从规划用地、建筑高度和容积率三方面,给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的建设和改扩建立规矩。


大部分规矩都有严苛的数字门槛。例如幼儿园幼儿活动用房不应设在3层以上,小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4层以上,中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5层以上。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尽量降低建筑基底占地面积,在选址新建、原址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时,可以将办公及管理用房等置于规定楼层之上,在保证使用安全和功能完善的前提下,建筑控制高度为:幼儿园不超过16米、小学不超过21米、中学不超过25米。如遇特殊高度要求的,应单独进行论证。


市教委介绍,选址新建、原址改建扩建幼儿园时,为给幼儿提供更多室外活动空间,并考虑到学前教育发展和人口政策调整带来的学位需求,容积率应控制在0.9及以下;对于容积率超过0.9的,应由项目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专项评估,制定安全管理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调整控规指标。


另外,选址新建中小学校时,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外建成区,各类教育教学设施应按“新标”进行配置,容积率应控制在1.0及以下;在中心城区外非建成区,按“新办标”用地面积标准规划新建的中小学校,容积率应控制在0.8及以下。原址改建扩建中小学校时,容积率应控制在1.0及以下。对于选址新建、原址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容积率超过1.0的,应由项目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专项评估,并制定安全管理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调整控规指标。


多解释一句,所谓校园容积率一般是指学校建筑面积占总占地面积的比率。


为给广大青少年儿童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选址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绿地率不得低于30%。原址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时,应合理利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增加绿化面积,改建扩建后的绿地率不得低于改建扩建前的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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