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业务成互金平台营收重点 行业合规监管正在趋于严格

科技 来源:财联社 2019/3/18 15:51:29 阅读:1292

【财联社】(记者 姜樊)网贷的战场已是折戟沉沙,剩下来的平台也纷纷开启了转型的大幕。近日,多家在美上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公告显示,助贷业务正悄然成为盈利的主要来源之一,更是业务增长最快的部分。


拍拍贷2018年业绩报告,四季度拍拍贷助贷业务增长迅速,通过撮合机构资金合作方促成的借款金额占总撮合额的比例,从2018年第三季度的14.3%上升至第四季度的20.4%。而乐信财报显示,2018年4季度,乐信通过为各类金融机构服务而获得的金融科技收入达到8.25亿,同比2017年4季度1.91亿增长331%。


实际上,目前业界对于助贷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普遍意义上的助贷是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通过助贷平台,向平台推荐的用户发放贷款。一般来讲,平台推荐给金融机构的用户经过审核,但由于监管要求金融机构风控不可外包,所以平台推送后,金融机构还会进一步进行风控审核才可贷款。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支付给助贷平台佣金。


业内人士认为,网贷转型与越来越严格的监管有直接关系。175号文也将助贷等模式作为未来引导网贷平台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转型为金融科技,但这条路并非坦途。


“未来助贷行业会受到进一步监管,这已经在业内形成共识。”一位网贷行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助贷业务市场空间很大,却是个门槛很高的行业且竞争激烈,未来仍将会经历新一轮的大浪淘沙。


激增的助贷业务


助贷模式其实并非近几年才有,此前就已有平台将其当做业务模式中重要组成部分。


“助贷近两年作为子市场发展得越来越火热,这与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贷业务转向金融科技、信息中介的方向发展有关。”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趋严的监管要求也促使了互联网金融的转型。


网贷在经历了野蛮发展期之后,越来越多的监管规范出炉,网贷被定义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去年12月,175号文全文曝光,不仅首次详细将网贷机构进行分类,并在正常运营机构工作指引中明确提出,“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倒流等”。这意味着未来互联网金融转型为金融科技将是大势所趋。


“实际上175号文之前,就已经有平台开始转型助贷模式了。”一位网贷机构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由于现金贷砍头息、暴力催收等问题普遍存在,这项业务成为监管重点,不少平台就开始转而做起了助贷的生意。


不仅如此,去年盈利大幅上调也与金融机构正在转型零售业务有直接的关系。


一位国有银行零售业务相关人士表示,银行如今都在转型零售业务,但银行传统获客渠道中的优质客户早已被开拓得差不多了,急需其他获客渠道。银行系统内部有共债体系,银行的优质客户已经达到借贷的最大限额后,其他银行无法再对其进行放贷。


“互联网金融的获客渠道则与银行不同,其客户与银行存在错位。目前每家银行大多与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达成协议,以此补充获客来源。”上述人士表示,但银行在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时也颇为谨慎,以确保客群的优质性。


助贷监管已在趋严


转型助贷业务,并非坦途。尽管金融科技并非真正从事金融业务,但这种与金融相关的创新模式也引来监管的注意,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助贷监管或仍将持续趋严。


今年1月份,江银保监局向各银保监分局、杭州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下发了提示函,明确要求辖区内城商行与民营银行不得外包核心风控环节,同时原则上只能经营省内客户。随后,银保监会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要求农商行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


网贷之家研究员张叶霞表示,此前一些银行与平台之间的合作,平台会提供资产担保,并确保银行处于零风险状态,但平台大多没有担保资质。而在持牌经营以及风控不得外包之下,风险实际上转移到了银行体系,银行体系就不得不自己重新风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各种银行都会与助贷平台合作,但以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居多,区域化管理可能会影响助贷模式的的规模。“监管的意图比较清晰,将风险控制在银行体系内,避免银行体系外的风险传导进来。”张叶霞认为,助贷监管已在趋严。


在持牌经营的大趋势之下,作为金融创新的助贷业务是否也要发放相关牌照?截至目前,监管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表态。不过,一家与多家银行开展助贷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业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尽管目前没有牌照并不阻碍助贷业务,但依然担忧未来可能的持牌经营趋势。“公司正在尽可能多地努力申请各类牌照。”


除了牌照等监管门槛,转向助贷业务还需要平台投入大量的资本与技术。尹振涛直言,助贷行业虽然市场极大,但未来可能将面临巨大竞争压力。而助贷业务并不是小平台转型的方向。


“金融科技类公司,必须要突破边际效益的临界点才可能有效地降低成本服务金融机构,但在达到这个层级之前,企业势必要投入大量的成本与技术进行开发。”尹振涛表示,助贷机构转型前往往面向C端市场,在转型之后却要面对B端银行客户,其溢价能力也将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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